? a. 產品的保質期:廠家的標簽或分析證書上一般有保質期限,其含義是當產品未打開使用并按照廠家注明的條件進行保存時,廠家對產品的純度與分析證書上的純度的一致性負責,部分產品標明不確定度或誤差范圍。有一些產品,由于物質性質比較特殊,廠家對產品不標明具體的保質期限,而是保證在出廠或者客戶收到產品的一定時間范圍內有效,即在此時間限度內廠家對產品的純度與分析證書上的純度的一致性負責。
? b. 產品打開使用后:產品打開使用后,純品型的標準品,一般在適當儲存條件下還是比較穩定的,廠家給出的產品保質期也是可以參考的,少數揮發性物質如乙醛等除外。而對于溶液型的標準品,建議客戶打開后盡快使用,物質降解和溶劑揮發等原因都有可能對溶液的濃度產生影響。
? c. 標準溶液的穩定性:對于購買的溶液型標準品和自己用純品型配制的標準溶液,在初次使用后請在適當條件下保存。一段時間后如需再次使用,請通過與之前的數據對比對溶液的濃度進行確證再使用。